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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的现实样态、困境与优化路径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发布日期:2026-09-07


【摘要】在职普融通政策持续推进背景下,高中阶段已成为职普横向融通的主要实践场域。基于全国31个省份100所试点学校的公开资料,从省级政策指引、主要实践形式、办学主体等8个维度系统梳理当前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的运行特征与实践样态。研究发现,当前试点在延缓分流时点、拓展学生选择空间、夯实学生文化基础等方面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区域与校际发展不均衡、去职业化倾向显著、课程与学籍“通而不融”等深层困境。推进高中阶段职普融通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化价值认知、锚定改革方向,从强化社会引导、健全制度供给、创新治理模式、深化课程融通、强化落地保障等多个层面强化顶层统筹,构建系统化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职普融通;高中阶段;试点;现实样态;提升路径

【引用格式】段红梅,彭茂辉,刘永忠,陈 琳,张 帅.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的现实样态、困境与优化路径——基于全国百所试点学校信息的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6(15):104-112.

一、问题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202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明确提出“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融合发展”“办好综合高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

已有政策表明,“职普融通”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的重要内容,高中阶段职普融通与高中多样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转型提质、综合高中建设等改革命题高度契合。从改革目标看,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既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的核心抓手,也是打破教育类型壁垒、构建弹性包容的高中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路径。

职普融通是覆盖全学段的系统性改革,包含横向融通与纵向贯通两个维度,其中高中阶段是横向融通的核心场域,也是改革推进难度最大、争议最集中的环节。现有实践形态多样,改革深度差异显著,需结合具体实践类型开展针对性分析。

当前,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实践可按融通深度划分为四个层级:一是普通高中植入职业体验课程;二是职普校际课程互选与学分互认;三是校内开设职普融通班或综合高中班;四是独立设置综合高中。前两类属于课程层面的浅度融通,广西、山东等地已有典型实践;后两类涉及学制与学籍调整,属于深度融通范畴,亦是本研究的研究对象。

我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探索起步较早,20世纪80年代与21世纪初曾开展两轮综合高中试点,但未形成可推广的成熟模式,也暴露出诸多办学困境。虽然已有研究提到职普融通存在通而不融、融通渠道不畅等问题,但较多研究聚焦于政策阐释与地方经验总结,对不同融通类型的差异关注不足,对实践中的深层次困境缺乏系统的实证分析。在职业教育转型与综合高中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有必要基于全国样本系统梳理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的实践样态与现实问题,为相关政策优化与实践改进提供依据与经验。

二、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的实践样态

当前,高中阶段深度职普融通主要包含校内举办融通班、独立设置综合高中两类实践形式,二者在运行中呈现差异化特征。系统梳理两类模式的运行规则,是分析其现实困境的前提。本研究数据来源于2026年2—5月笔者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1个地市100所试点学校(表 1、图 1)的公开资料梳理,资料来源包括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文件、院校官方信息及主流媒体报道,样本覆盖各区域,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一)基本情况

因各省市举办的高中阶段学校数量庞大,职普融通具体情况多样,普通调查无法穷尽,本研究仅能反映所涉及随机样本的公开信息情况,不能完全准确反映全国情况。但除港澳台外,31个省级行政区划均覆盖,仍具有一定参考性。据统计归纳,样本主要体现目前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1.省级政策指引

各省市落实国家职普融通政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单独行文或多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职普融通或综合高中试点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工作方案,以及高中阶段多样化分类办学特色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以省级统筹方式系统推进相关工作(表2)。

其中,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占67.7%)省级政策文件明确为指导职普融通或综合高中专项工作文件,覆盖东部、中部、西部各区域;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占32.3%)在整体综合性职业教育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意见、行动方案、任务清单或省级教育厅工作部署中专列职普融通或综合高中相关条款,或包含职普融通班或综合高中建设内容,主要集中在西部和东北地区。

部分省份(如北京、重庆、甘肃、宁夏等)形成多份前后衔接的省级政策文件,政策具有连续性。部分省份明确职普融通试点校名单,如2024年,河南省增补至34所;2025年,天津市扩至14所、河北省增至26所;2025年,江西省首批25所、浙江省首批12所。部分地区设置了地市级、县级落实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落地实效。

2.主要实践形式

样本校中,开展职普融通以两种实践形式为主(表3):一种为校内举办“职普融通班”“综合高中班”(94所,占94%);另一种为试点学校挂综合高中牌子办学,包含中职更名转办、职普合办、新设立综合高中等情形(共6所,占6%)。例如,浙江省衢州某校、江苏省苏州市某校、四川省成都市某校、乐山市某校、广元市某校是由中职更名、转办或职普合办为综合高中,海南省屯昌县某校为新成立综合高中学校。

3.办学主体

样本校中,首先,职普融通的办学主体有三类(表4),分别为中职学校(73所,占73%)、普通高中(16所,占16%)、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合作或组成教育联合体(11所,占11%)。

其中,教育联合体可以是1+1,即一所中职加一所普高,如江苏省常州市、新疆阿克苏地区;可以是1+N,如云南省,同一县(市、区)内的1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1所或若干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申报;还可以是N+N多校联合,如福建省福州市(原则上由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学校数量控制在2~4所,并明确牵头学校,也可由1所学校单独申报)。

其次,在第三类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合作或组成的教育联合体中,以中职为主导的有6所(约占55%),以普通高中为主导的有3所(约占27%);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举办并成立独立院区、成立独立综合高级中学的有1所(约占9%,如四川成都某校),新成立综合高中学校的有1所(约占9%,如海南省屯昌县某校)。

最后,样本校以公办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为主,民办校为辅。其中,公办校为92所(占92%),民办校为8所(占8%)。

4.学生招录要求

招生范围均为当年参加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招生范围与当年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保持一致。以普通高中为办学主体或职普联合办学的试点校,多数省市要求其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湖南省株洲市等),有的省市同时要求录取分数不能低于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本校同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如上海市)。

其他省市多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结合生源实际划定职普融通试点班招录分数线,其中部分省市要求原则上与本地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一致(如安徽省安庆市);部分省市划定录取分数线低于普高录取线(如四川省成都市),设定综合高中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统招分数线下20分(如江苏省苏州市)、40分(如广东省汕尾市)、60分(如吉林省长春市)以内。

5.学生学籍与出路

见表5所示,学生入学后的起始学籍多为普通高中学籍(62所,占62%),少数为中职学籍(37所,占37%),还有极少数为综合高中学籍(1所,占1%,如江苏省常州市某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多数学校明确约定学生可进行职、普两轨选择(66所,占66%);另一部分学校未明确约定转轨政策(34所,占34%)。

选择继续在现有类型学习的保留相应学籍,选择转轨学习的转入对应轨道学籍。不同学籍毕业时对应相对的出路。

以中职学籍毕业的学生,在修完中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后颁发中职毕业证,毕业后可直接就业,也可依规定参加针对中职学生的升学考试。具体升学考试类型因省市而异,如职教高考(技能高考)、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对口招生考试,部分省份可参加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如陕西、福建)。

以高中学籍毕业的学生,在修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后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6.学生普职转换时机

职普融通的标志性表现是学生可以学习一定时间后选择接受职业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职普转换的同时转换学籍,决定毕业时的毕业证书类型以及升学考试类型。绝大多数试点校规定学生可在第一学年末进行职普两轨选择(70所,占70%);少数试点校将选择时机设在第二学年末(2所,占2%),或提供包含第一学年末在内的多次选择机会(3所,占3%),还有部分学校转轨机制尚未明确公开(25所,占25%)(表6)。

其中,拥有多次转轨时机的学校,如四川成都市某校,职高学籍和普高学籍有多次转换时机。其中,通过考试,“职转普”——从职高学籍转为普高学籍有4次机会,分别在高一上学期末和后续3个学期末,前后持续两年;若学生完成一定学时的职业体验课程且具备相应专业的基本素养与发展潜能,也可“普转职”——从普高学籍转为职高学籍有3次机会,分别在高一上学期末和后续两个学期,前后持续一年半。综合所有样本情况,不论有几次时机,最终每名学生只可在职普间有效转换1次。

7.学生分轨依据

职普融通学生在学习一段时间后分轨的依据多样化。政策明确提及“自愿”“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分轨的有62所(占62%),未明确提及的有38所(占38%)(表7)。从“普”转“职”一般只需学生自愿申请(62所,占62%,如山西、河南等);从“职”转“普”,除结合学生个人意愿外,学校要求学生具备一定条件,通常以考试成绩为参考,这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合作的类型中较为突出(10所,占总数10%,占合作型学校数的90.9%)。

例如,江苏省常州市某校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期末考试语数英物化生政史地九科总分不低于合作普通高中同年级最后一百名学生的九科总均分或处于综合高中班前10%的学生,统一组织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递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可转入合作普通高中。广东省汕尾市规定高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排名在全市综合高中班参考学生总数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转读合作的普通高中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规定第一学年末统一测试成绩排在就读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学校全部普职融通实验班学生前50%(黑龙江省嫩江市规定为前40%,也考虑综合评价)的学生,结合学生意愿设立班级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成都市天府新区某校为职普校联办类型,该校会在高一上学期末组织统一调研性考试,划定参考分数线,达到相应标准才有转换资格;高一下学期及高二两个学期,则由天府新区或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同样划定参考分数线。考试过程严格规范,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此外,学校也会对学生的职业倾向、学习潜力等进行研判,以此综合建议是否适合学籍转换,最终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决定是否转轨学习。

8.课程

分轨前课程,明确“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按照普通高中课程组织/实施”“文化课强基/文化课为主”的有88所(占88%),提及“通识+技能”模式、“文化课+专业通识课”“1+2”或“1+1”模式等特定课程设置的有5所(占5%),未明确提及课程设置的7所(占7%)(表8)。分轨前课程多按照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标准开设,强化通识教育与职业启蒙,设置部分“技术类课程”或“职业类特色课程”或“在生涯规划指导课程的基础上设置职业技能体验课”。

部分省市明确“可设置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的职业技术类课程”(如辽宁省朝阳市),“开全开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课程”(如辽宁省沈阳市)。也有省市表明“普职融通实验班第一学年与普通高中开设相同课程”(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学生选择职普分轨后,课程分别按照省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开设,面向各自升学考试,继续接受普通高中课程或中职课程。保留中职学籍的学生可在所在中职学校或合作的中职学校开设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

(二)试点的初步成效

从样本情况看,当前高中阶段职普融通试点已取得三方面初步成效。第一,延缓了教育分流时点。多数试点将职普分轨推迟至高一学年末,部分试点设置多学期选择窗口,为学生提供了1~2年的教育探索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考分流带来的升学焦虑。第二,拓展了学生选择空间,初步体现了职普融通特征。学籍转换机制为学生提供了职普轨道二次选择的机会,配套对应升学与就业出口,丰富了高中阶段的成长路径。第三,夯实了学生文化基础。分轨前普遍开设普通高中文化课程,学生整体文化基础优于传统中职班级,为后续升学与终身学习奠定了更好的基础。

(三)实践中的主要困境

基于公开信息的样本统计和学校实践,虽不尽全面体现现实精确比例,但从样态分析中,也能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

1.区域与校际发展不均衡,改革推进差异显著

试点推进呈现明显的不均衡特征。省级层面约1/3省份未出台专项试点方案,西部、东北地区改革进度整体滞后。地市层面的落地力度差异更大,资源统筹能力强的地市创新举措更多。校际在办学基础、课程质量、转轨机制完善度上也存在较大差距,整体改革质量参差不齐。

2.去职业化倾向显著,职业教育功能被弱化

试点普遍呈现“重普轻职”、去“职”归“普”的普高化倾向,职业教育办学及职业教育内容处于边缘位置。一是中职职能边缘化。部分中职学校转办综合高中后,办学向普通高中同质化靠拢,职业教育职能被弱化,中职的基础性地位被削弱。二是试点课程结构失衡。分轨前职业教育课时占比极低,多以浅层次的职业体验课为主,缺乏系统的技能训练与职业启蒙,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育人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三是评价导向单一。分轨筛选以文化课成绩为核心标准,“职转普”普遍设置较高门槛,“普转职”无刚性要求,本质上仍将职业教育视为普通教育的下位选择,传递了职普分层的错误导向。

3.融通深度不足,“通而不融”问题突出

当前,试点多停留在学籍可转、课程可选的浅层联通,真正的内涵式融合尚未实现。校内层面,课程体系多为职普内容的简单叠加,缺乏有机整合与系统设计,分轨前普高课程为主、分轨后完全割裂,“融通”的育人特色不突出;职业体验课程内容浅表、选择有限、课时不足,难以发挥职业启蒙与生涯引导作用。校际层面,职普合作联合体多处于浅层协作阶段,采用“两段式”分别负责的模式,在课程共建、师资共享、教研协同等方面深度耦合不足,容易陷入“表面化”“标签化”的形式主义困境。究其本质,当前实践对职普融通的内涵认识仍不到位,中观课程体系缺乏突破性设计,微观落地机制有待细化,容易重陷以往综合高中试点的路径依赖。

三、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的优化路径

(一)深化价值认知,锚定改革方向

推进高中阶段职普融通,首要任务是完成价值层面的认知重构,在此基础上构建从宏观制度到微观实践的系统化解决方案,避免改革陷入路径依赖与形式主义。

1.坚持教育类型观,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巩固中职基础性地位

职普融通的前提是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类型平等,核心是实现双向融通、等值发展。中职是职业教育体系横向融通与纵向贯通的基础节点,也是高中阶段多样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实践中必须明确中职的基础性定位,避免盲目去职向普的同质化倾向,确保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不弱化。

职普融通过程中,中职一定程度的边缘化和普高化困境实际隐含了“高中阶段还需不需要职业教育、需要什么形式的职业教育”这样的重大问题。对于前者,答案是肯定的,从国际教育实践看,尚没有哪个国家在高中阶段完全实施普通教育。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要在“十四五”末11.3年的基础上,到“十五五”末提高至11.7年。可以推算,作为九年义务教育后高中阶段重要组成部分的中职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已有研究表明,中职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来源基础,也是学科普通教育的协作基础和国家公共教育的构成基础。

普通教育是培养基本公民素质的教育,但高中阶段并不是只有普通教育就足够了。一方面,受教育者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迅猛发展影响,学业成绩分化、个人志趣、家庭经济文化因素等个体间的差异客观存在,教育需求也是多样的,就业的需求和升学的需求在群体间并存。另一方面,高中阶段的教育目标也是复合的。既要为准备就业的学生提供公民素质和初级技能,也要为学生进入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做好知识、能力、素养准备,以及为成为专门化人才做好专业准备。同时,社会对于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也是多样的。初级技能人才的培养需求,高级技能人才和应用型、学术型人才的预备培养需求等,都使得高中阶段必须保留中职,坚持职普融通中中职的教育类型定位。同时,在形式上要坚持高质量、少而精的中职和职普融通的职业教育。

在职普融通过程中不是要边缘化和消灭中职,而是要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提出的“坚持高中阶段学校的多样化发展”,从而促进人的多样化发展,发挥和优化中职的公民素质培养功能、初级就业功能、升学预备功能等基础性功能,完成“托底”与“提质”的双重使命,更好地发展中职。可以说,高中阶段的职普融通是有助于高中阶段多样化发展以及人的多样化发展的。在实践中,必须澄清这一认识,再次确认中职的价值,明确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坐标。坚持中职的类型和定位问题,从根源上避免去“职”归“普”是指导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实践的逻辑起点和根本遵循。

2.坚持教育系统观,立足教育系统视角,发挥两类教育比较优势

要从整个教育体系的高度而非限于局部立场去认识职普融通的本质。教育最终旨归都在于培养“完整的人”、全面发展的人,让人拥有美好的生活。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实质上是希望达到基于差异的全面发展。职普融通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两类教育的优势互补、异构合力,实现学生差异化发展,推动教育公平从形式公平走向实质公平。

具体来说,要从系统的辩证视角,正确认识两类教育的类型差异、比较优势,并实现资源最佳配置和融通育人。普通高中长于文化基础与学术素养培育,中职学校长于实践能力与职业技能训练,二者并非对立关系,而应通过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实现协同育人,发挥“1+1>2”的融通效应。

3.坚持教育历史观,借鉴历史与国际经验,立足现实稳步推进

坚持用大历史观,从宏观、辩证、唯物的视角观察和思考高中阶段职普融通问题,吸取我国以往综合高中试点和国际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国际上,综合高中虽在多国多有开展,但并没有停止对办学质量的质疑。20世纪80年代,英国综合中学的学术性课程的质量不如传统文法中学,技术性课程的质量不如过去的技术中学,综合中学成为“平庸”“低质量”同义词;在美国,综合高中亦成为平庸的代表。

从实施角度看,各国也有不同做法。例如,日本的综合学科改革主要包括课程结构调整、增强职业教育和学生主动性学习的推广。在课程设置方面,以选修制为核心,共同设置必修科目和基础科目,加设多样化的综合选修科目群和自由选修科目。同时,为学生提供有限的选修选择而不是无限的选择,减少无目的选修、随机选修的情况,提高学业规划性。芬兰并非以结构性重组或教育类型的合并实现不同教育类型的融通,而是在保持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分立的情况下通过在学业通道、课程体系、资格框架等环节建立贯通与融合的多种路径,增强教育类型间的互通性。

我国以往多次实践也表明,现实中,通过发展完全意义上的综合中学以实现职普融通的目标有很大的操作难度。已有研究发现,校际综合程度差异,校内学术轨、职业轨课程质量的差异,使综合高中构成了一个看似开放、实则固化的教育分层体系;通过自主选课以支持学生实现个性化学习的理想预设,在实践层面面临着多重约束;同一学校兼顾职普教育造成办学资源分散和育人质量不均。在课程上,打破原有职普课程各自独立的框架,推动两类知识完全整合,不仅在技术层面有难度,也在现实层面因改革面过大而难以实现。正如有研究者曾说,职普融通达到理想状态是远期目标,当前的改革目标应更具现实性。要避免走以往的老路,陷入路径依赖,缺乏创新动力。

(二)完善制度设计,强化顶层统筹

针对当前试点存在的现实困境,推动高中阶段职普融通从“形式联通”走向“实质融通”,需从强化社会引导、健全制度供给、创新治理模式、深化课程融通、强化落地保障等多个层面系统构建优化路径。

1.强化社会引导,转变人才认知观念

职普融通从国家政策制定到各地实际推行具有差异化的实践条件,加大宣传、转变观念是构建职普融通发展路径的基础。

第一,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主体多渠道、大声量加大对职普融通政策和趋势的宣传,减少信息衰减。让全社会,包括教育界自身,正确认识正在构建的职普融通体系“是什么”“为什么”,减少中职简单普高化倾向,正确发挥职业教育功能和职普两类教育的比较优势,最终服务于人的差异化全面发展。

第二,通过对各省市和学校职普融通优秀案例的报道、传播和对国内外经验教训的研究,抹平各地区、校际信息差,发挥优秀案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全国职普融通的整体提升和创新突破。

第三,通过对职普融通教育优势的宣传,促使学生将自身教育、生涯发展目标和价值的实现与国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人才需求结合起来,合理选择适合个体特点的学习、发展轨道。

第四,通过对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学生就业与升学的宣传,营造人人皆可成才的氛围,深化关于职普之间是类型而非层次的区别的认知,促使单一评价标准向多元多类型评价标准转化,统合教育体系内“成人”与“成才”观念,促进职普“融”“通”。

2.健全制度供给,完善核心运行机制

在职普融通政策制定上,除国家政策外,需要各省、地级市乃至县各级重视并落地专项政策、细化指导方案,加大政策本地化落实力度,鼓励基层根据实际务实、创新。

要将制度设计作为改革推进的前提,重点完善三类核心机制。

一是弹性学籍转换机制。省级层面统一规范转轨规则,适度增加转轨窗口,推动“职转普”与“普转职”双向规则对等,降低单向筛选的分层属性,强化生涯选择的功能定位。

二是学分互认与成果转换机制。依托学分银行制度建立职普课程学分互认标准,实现两类教育学习成果的等值转换,为学生灵活转轨提供制度支撑,更高维度保障学生职业成长和终身教育路径的灵活畅通。

三是招考配套机制。持续深化职教高考改革,逐步缩小职教高考与普通高考在院校层次、专业选择上的差距,在招考制度上实现职普教育等值,提升职业教育升学通道的吸引力;在招生评价中增加技能素养权重,引导高中阶段重视职业教育内容,同时对试点校实行分类评价。以职普融通的纵向贯通促进横向融通,真正从体系上构建立交桥,畅通多样化成人成才渠道。

3.创新治理模式,统筹区域资源配置

推动建立地市统筹的职普融通协同治理机制,打破校际资源壁垒。一是统筹区域内职普硬件资源,推动实训基地、场馆设备共建共享。二是统筹师资资源,建立职普教师双向流动、联合教研机制,加强融通班教师专项培训。三是规范职普合作联合体运行,明确双方权责分工,推动从“两段式”协作走向协同育人。

4.深化课程融通,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

课程融通是职普内涵式融合的核心,重点从七个方面推进建设。一是统一课程框架。以国家高中阶段课程方案为基础,建立职普融通的通用课程标准,搭建两类课程衔接的底层框架。二是推行模块化课程设计。聚焦提炼学科基础知识、系统思维、数字素养、基础技术能力等跨学科、跨领域通用知识和能力建立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框架。围绕核心素养与通用关键能力构建基础模块,在此基础上分设学术拓展模块与职业拓展模块,实现“基础共用、分流拓展”,为融通育人及转轨衔接提供支撑。三是提升课程整体质量。分轨前强化文化基础课程质量,保障学生学术基础。分轨后分别按照普高与中职标准开足开好对应课程,避免融通班课程质量低于常规班级。

四是丰富职业体验内容。分轨前增加职业体验课程的种类与深度,推行项目式、实践式教学,结合学校优势专业开设职业选修课程,真正发挥职业启蒙作用。五是优化选课机制。采用模块组合式选课方案,提高学业规划性,减少学生选择成本,同时配套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出适配性选择。六是优化课时分配。分轨前,保证每周2~4课时的职业体验与生涯规划课程;分轨后,中职轨道适度增加公共基础课时,夯实学生长远发展基础。七是完善配套支撑。建立职普联合教研机制,组建跨类型教师教研共同体。联合普教、职教与行业专家开发融通类专用教材,提升课程的系统性与适配性。

5.强化落地保障,提升微观执行质量

一是强化学生生涯指导。建立专职生涯辅导制度,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轨道选择建议,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理性看待职普选择。二是健全学校工作机制。试点校设立专项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配套教师考核与激励制度,将融通教学工作量纳入职称评聘指标。三是赋能数字化支撑。运用教育数字化工具开展学情分析、课程资源建设,提升融通教学的精准度与管理效率。四是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各级教研部门设立职普融通专项教研,定期开展研讨与培训,为基层学校提供专业指导。

综上所述,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是一项涉及观念、制度、课程与治理的系统性改革。当前试点已搭建起基本框架,但在内涵质量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需从形式联通转向实质融通,通过制度完善、课程深化与资源保障,推动职普融通真正落地见效,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实践支撑。

(段红梅,硕士,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正高级教师)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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