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会工作 > 学会动态 > 学会通知 > 正文

关于推荐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代表的函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5-12-19


职教学会秘函〔2025〕6号

各有关单位、院校、企业:

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文自委”)拟开展换届,并更名为文化传承创新分会,持续助力文化强国、教育强国建设。为落实换届目标,吸纳文化传承与创新领域的专业力量,构建协同发展平台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会员申请及单位会员代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加入的单位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

二、个人会员申请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加入,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

三、单位会员代表推荐

每个单位会员最多可推荐单位会员代表3名。拟推荐的代表需填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3),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四、入会程序

1.文自委秘书处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文自委秘书处拟定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审批。

3.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审批通过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执行主任、主任,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备案。

4.入会申请获得批准后的单位,如果已经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单位会员,不再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新申请入会的单位,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所有分支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一律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查阅。

2.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有关填报材料扫描版(PDF)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岳新岳

联系电话:13963309531

电子邮箱:rzxck@163.com

附件: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个人会员申请表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文化自信工作委员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25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zhaoq)

友情链接

 京ICP备0904892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6194号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     技术支持:万合技术 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