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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代表的函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发布日期:2026-06-30


职教学会函〔2026〕22号

各有关单位、院校、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推进低空经济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联动改革,培养低空经济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新兴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拟于近期召开成立大会。为保障分会成立工作有序推进,拟组织开展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申请及单位会员代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加入分会的单位,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

二、个人会员申请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分会,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

三、单位会员代表推荐

每个单位会员最多可推荐3名单位会员代表。拟推荐的代表需填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3)。

四、入会程序

1.分会成立筹备组将对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申请及单位会员代表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2.分会成立筹备组拟定第一届分会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审批。

3.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审批通过后,召开分会会员代表出席的成立大会,选举产生首届委员、主任、执行主任、秘书长、副主任、副秘书长,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备案。

4.入会申请获得批准的单位,如果已经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单位会员,不再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新申请入会的单位,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所有分支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一律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查阅。

2.请于2026年7月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有关材料扫描版(PDF)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寄至分会秘书处。

寄送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联系人:高紫卉

联系电话:15550252188

电子邮箱:zjxhdkfh@163.com

邮编:257091

附件: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低空经济分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26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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