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学会〔2026〕22号
根据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4〕4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分支机构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并提交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决定对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