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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的函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6-07-01


职教学会秘函〔2026〕16号

各有关单位、院校、企业:

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拟启动换届工作。为广泛吸纳职业教育战线智慧城市建设专业力量,聚焦服务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与建设数字智慧城市等国家战略任务,持续为数字中国和智慧城市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就开展新一届会员申请及单位会员代表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加入的单位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

二、个人会员申请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加入,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

三、单位会员代表推荐

每个单位会员最多可推荐单位会员代表3名。拟推荐的代表需填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3),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四、入会程序

1.分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分会秘书处拟定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候选人名单,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审批。

3.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审批通过后,召开换届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秘书长、副主任、执行主任、主任,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备案。

4.经申请并获得批准后的单位,如果已经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将不再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新申请入会的单位,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所有分支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一律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员,应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查阅。

2.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有关填报材料电子版和扫描版(PDF)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

何淼 18951791568

高本才 15022599927

电子邮箱:zhcsjsfh@163.com

附件: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慧城市建设分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26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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